办理自费留学德国程序
准备公证材料
高中毕业证书、高考成绩、中国大学在读证明、在校各学年成绩单;如已毕业,附上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申请审核
将填写完整的审核申请表、审核费汇款单的复印件及上述公证材料、小学及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德语或英语学时证明复印件等材料递交德国使馆文化处留德人员审核部,等待审核。
审核部在收到申请人的汇款及材料后将先对其文字材料进行审核,文字材料审核合格后,向申请人发出面试通知,面试是通过问答交谈对申请人所学的大学课程,专业知识以及语言水平进行审核,面试时间为 20 分钟,之前有 15 分钟的准备。面试后两周左右发出审核证明(审核证明有效期现为二年)。如第一次审核未通过,三个月后允许第二次申请审核,最多可申请三次审核。
申请签证
送签时需提交:签证申请表、照片三张、护照、审核证书( APS )、德国学校的入学通知书(语言学校通知书即可)、自保金存款证明。正常情况下 6 — 8 周即可拿到签证。
注:纯艺术类申请者只参加材料审核,可以不面试。不想参加审核的学生可以办理语言签证,办理语言签证地点见下列地址:
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安徽、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居民或常住人员在此办理。
地址:上海市吴江路 188 号,静安新时代大厦 14 层,邮编: 200041
电话:( 021 ) 62171520 ,传真:( 021 ) 62180042
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福建、广东、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或常住人员在此办理。
地址:广州市环市路 339 号广东国际大酒店 19 楼,邮编: 510098
电话:( 020 ) 83306533 ,传真:( 020 ) 83317033
德国驻北京大使馆主管中国其他地区居民的签证事务。
|